一、 申报对象
有外出务工或经商经历,返回家乡自主创业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民工。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以高度的主人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身本市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
2.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农村居民户口或身份证住址在农村(村、队、组),有过外出务工经历,创办的企业在当地规漠较大、影响较好,并稳定经营3年以上。
3.创办的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没有使用童工、就业歧视、侵害员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等不良现象,未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近三年无重大工伤事故。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良好,享有较高声誉,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带动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5、往年已经评为“全国优秀农民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的,不能重复参加。有违法犯罪记录等不良行为不在申报之列。
三、申报材料
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河南省“返乡创业之星”推选登记表。
2、返乡创业事迹材料。2000—3000字,包括标题、个人基本情况、外出务工或经商经历、返乡创业经历、返乡创业成效、创业业感言等方面内容。
3.“返乡创业故事”短视频。从第一视角或第三视角讲述个人返乡创业故事,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个外出务工或经商经历、返乡创业经历、创业成效、创业感言等。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的相关证书或其他佐证材料(根据情况自愿提供)。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10月29日申报,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至人社局就业创业科(人社局409室),同时报电子版。
咨询电话:8168165
以上内容来源于孟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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